林伯川董事長的話
本人自民國107年擔任董事,任職董事的時間雖然不長,但每次與會的經驗,都讓本人深感大學教育的價值意義。很榮幸業經110年10月26日第18屆第3次董事會議推選為第18屆董事長。未來一定恪遵私校法規定,依法監督並協助校長,尊重校長行政職權,不違法干涉校務。本會全體董事皆為熱心教育事業的社會賢達,由於本人具備完整之財管專業經驗,可以提供一己之力,未來也將持續延攬具備教育與管理背景的優秀人才作為本會董事,一定可以對本會會務運作提供協助。本屆董事會在各位董事同心協力下,支持校長辦學,校務健全發展,凡董事會通過之決議,一定支持校長全力執行。本人將繼續發揚銘傳大學的創校精神,勇於承擔社會責任,追求永續發展的目標,實踐培育優質人才,創造美好社會的建校初衷。
董事 陳啟明
董事 沈大川
董事 溫冰
董事 徐殿玫
董事 殷慕聖
董事 吳筱琦
董事 王淑嫻
董事 Gary Lee
監察人 呂木琳
.第18屆董事任期自110年1月13日起至114年1月12日止。監察人任期自110年1月18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止。